如果我们认同罗兰﹒巴特提出的,摄影的本质是时间,并且以偶遇的原则决定着图像的存在,仇敏业《我的天》系列显然必须从逆动的角度方能理解。
关于“时间”
电火花从一开始就以一个时间单位的方式进入《我的天》,现在完成的二十余件作品是仇敏业借助电火花在拍摄对象上不断曝光的痕迹勾勒出的“对象”,反过来看,如果没有电火花的参与,作品的一切内容都不存在。时间本是“无限性”范畴的,但电火花属于人造,是日常材料所迸发的有形刻度。由于它的不断重复显现,一个在视觉艺术范畴中不容易提出和讨论的问题得以确立:当我们谈论无限时,我们在谈论从来都不仅仅是无限,而是无限与有限的关系。谈论有限同样如此。这种互相比照的存在统一在一组摄影中,这些片子很明显完成了远远超乎记录时间的使命。这也就是为什么,在仇敏业看来,电火花可以是个完美的媒介,去呈现这个命题。
关于“形象”
这两辑作品都以制造幻象为核心概念,同样有悖于罗兰﹒巴特的“偶遇的原则”。
仇敏业所制造的“形象”在柔和的空间里,轻快地漂浮着,宛如吟唱。艺术家只交代轮廓和动态,丝毫不留恋光影、色彩这类普遍意义上描绘对象必备的条件,形象直接地等同于存在本身。这样的语言延续了第一辑的思路和做法,因此也在创作逻辑上形成了一个完整的回环。比之第一辑的形象,那些长着鹿角的温和的人、鱼的组合变体、人的崇拜物,将第一辑以人数交代个体、群体的寓意的手段推向了具有文化结构层面的讨论。这些形象严格说来具有符号学的意义,同时以仇敏业特有的柔和淡化了典型性中强硬的一面。新作品的指向性意味明显更为复杂深远,尽管从标题到造型手段都不刻意强调变化。
看到《我的天》第二辑作品的时候,我开始想,比体验更为深刻的,是视觉语言背后的逻辑。如果在解读第一辑作品时我提出的“惟有体验”算是一把适合的钥匙,那么,新一辑的创作是将摄影以一种思考、制造的方式进行的。我们可以承认这样的突破是摄影作为艺术语言而不仅仅是纪实方式完全可以扩展的方向。视觉文化中创建新范例的部分,才是真实的艺术家感兴趣的世界。